配资平台股票分析 永贵电器: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1 22:47    点击次数:71

配资平台股票分析 永贵电器: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5-040 债券代码:123253         债券简称:永贵转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预计触发《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永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 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223 号),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80.00 万张,债券简称“永贵转债”,债券代码“12325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3 月 1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期日止,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31 年 3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9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永贵转债”转股价格          “永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29 元/股调整为 18.23 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 下: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永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5.50 元/股),预计将触发《募集说明书》 规定的“永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后续触发“永贵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触发转 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本款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永贵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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